5/19/2005

小紅在南二高上的英姿

星期回台南老家時,看到了小紅在南二高上的英姿....;原來是超速被拍照舉發了....,124km/hr並非十分快的速度,但就這樣 3000元飛離了老婆的口袋 (因為那時是老婆開車)。真是搞不懂,ㄚ就沒車啊...開快一點是很正常的,又沒有危害到其他人的安全,這樣的取締真是無聊。


我老婆也真是倒楣,我平時都比她開的快,要是那時是我開的...我想時速會在 130-150km/hr吧,應該是我眼尖比較會躲警察吧??不過這事件也造成我這次回台北時開的比較慢一點...,應該是維持在 110-130km/hr吧!ㄟ....好像還是違規...。相片被拍的還不錯,分享給大家看一下....哈哈哈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